郁悶死!周末自駕走高速去了趟張掖,一回來查出兩個超速違章,我一臉懵逼,我還怕違章一路開著導航去的,結(jié)果還是明槍易躲,暗箭難防。。。我一看我的違章都在途經(jīng)酒泉段的高速路上,當時車速96km/h,連100都沒上,卻說我超速超過10%,上高速交了高速公路費,卻不讓人開高速,這是什么道理,還不如走國道,兩個違章罰我400元,扣6分,再加上高速路費,里外里掙我600左右,而且標識不明確,車速120km/h左右的車突然讓人降到80km/m,這科學嗎?這不是逼著人“被迫違章”嗎?讓人難免感覺有釣魚執(zhí)法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