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等紅燈的我被醉駕追尾,我要賠償13余萬,這就是所謂的人道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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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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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fā)表于:2015/7/2 16:11:34
  • 來自:中國 甘肅 酒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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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發(fā)生于2015年6月24日早,我駕駛大型貨車行駛在八車道剛進嘉峪關處,等候紅燈,突覺很大動靜,下車查看,一輛四十多歲駕駛柳州五菱的司機追尾我車,當場死亡,我趕忙報警,現(xiàn)場還能聞到些許的酒味,果不其然,在兩天后的血檢結果中顯示死者為醉駕狀態(tài),26日清早,金鐵大隊交警催促我交付3萬元用于死者埋葬費用,無奈我買車時借款二十幾萬,實在拿不出,可想想畢竟人沒了,東拼西湊2萬元賠付,多方咨詢律師,得到的結果:無論當事人出于酒駕還是醉駕狀態(tài),只要死亡,出于人道主義我都要付30%責任共計金額13萬余元。難道這就是中國的法律?事發(fā)時我屬于停止狀態(tài),為何我要為別人的錯誤買單?這是何其的悲哀?醉酒后還敢開車上路?不是說嚴抓酒駕醉駕嗎?為什么這種僥幸的人還是屢見不鮮?醉駕死亡交警的工作做到位了嗎?跟死者一起喝酒的人沒責任嗎?他對自己的生命負責了嗎?為什么他的錯誤要我來為你承擔?天理何在?!我只想討一個公道,請大家?guī)蛶臀摇?/div>
  
  • 洋了吧唧土氣
  • 發(fā)表于:2015/7/3 11:09:39
  • 來自:甘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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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得不到的愛
得不到的愛: 不好好上班,呵呵啥。娃蛋
生活中的美 在于不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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