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酒鋼內(nèi)退:按照上年個人工資的50%發(fā)放生活費,合適嗎?誰占了便宜誰吃虧

  • guest739676
樓主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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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fā)表于:2016/1/11 23: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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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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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不能不按個人上年度的工資算,畢竟都是內(nèi)退,都是給酒鋼減負,都是到德利源。
       同樣是內(nèi)退休息,因為上年度個人工資的差異,影響到內(nèi)退后最長五年的收入和正式退休后終身的收入。
       是否可以這樣:
       1、不考慮差異化,搞一刀切。能否按上年度集團公司職工月均工資的55%、60%或65%中的某一檔(所有內(nèi)退的職工在同一檔)發(fā)放。
       2、考慮差異化,以職工在酒鋼工作的時間為標準。能否按照職工的工齡發(fā)放生活費。比如:每年工齡按照100元發(f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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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fā)表于:2016/1/29 16:07:22
  • 來自:中國 甘肅 嘉峪關(guā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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