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滴滴司機,2016年11月19日中午12:31分在中天清怡園二號樓四單元接了一個女人,年齡大概30多歲,微胖,身高160cm左右;說是要去富麗花園去送飯,我開到富麗花園正門口是她說到了,我就將車停了人行道上,因為正門不走機動車,所以靠邊都停了車,我將車停在了車旁邊,我前面過來了兩輛騎自行車的人,一前一后的是過來,這個女人開了一下車門,沒有打開,第一個騎車都過去了,就在第二個騎車的要過的時候這個女的將車門猛地推開將騎自行車的一婦女撞到,索性被撞倒婦女沒事,我安慰了幾句騎車的那婦女走了,我過去看我的車就被自行車撞了一個坑,開車門的這個女人說沒看見,不行賠100元讓我修車,但是過了幾分鐘打了一個電話后又說他不賠了,說她沒有責任,她要走了,我說:‘’你怎么沒有責任”,她說:“因為你是滴滴司機,你不走我就打運管的電話舉報了”。請大家說一下這個女人講理嗎?